2009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公证处办理公证1726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3家,代理各类案件42件;法律援助办理各类援助案件76件,接听求助咨询电话1005个,接待求援群众902人次;法制宣传教育共上法制课106场次,接受法制教育8171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8400多份;人民调解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98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946件,调解成功率98%。
一、做好法制宣教,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一)认真制定普法规划并实施。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最后一年,根据省、市开展“五五”普法的文件要求,我们认真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同时按照年初的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法制宣传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我区的工作常态。
(二)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
(三)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除通过图片展览、开辟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方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外,还在6月份利用“6·26”国际禁毒日这一契机,由区禁毒办、区普法办、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了“禁毒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维护企业秩序稳定。“法律进企业”是我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我们根据企业实际,以企业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比如今年9月,区普法办联同飞来峡镇政府在简一陶瓷厂举办了一次法律进企业的宣传活动,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这次活动主要通过竞赛形式进行,企业方面提前将知识竞赛的试题和有关法律知识资料分发到员工手中,活动当天通过抢答、互动答题等进行竞赛,活跃了气氛,取得了效果。同时我们紧扣企业内外的和谐稳定开展普法,比如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又比如促进企业解决好内外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稳定生产环境等。通过法律活动的开展,企业主、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得到了丰富,法律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企业的法律文化也悄然兴起,切实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企业的生产关系进一步和谐,劳资双方的关系进一步融洽,即使产生纠纷也依法在法律的构架内协商解决,逐步营造出企业的和谐氛围;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企业主和企业员工的利益达到了双赢,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二、发挥基层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一)立足本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局立足本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年来,我局派出四十多人(次)参加了调处武广铁路客运站征地拆迁、东城增强三村征地拆迁等重大纠纷的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了打击非法传销、违法建筑拆迁、禁毒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全区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并做好上传下达和统计工作,为上级领导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二是我们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国庆节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我们充分发挥街(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调委会的积极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全面排查调处。
(三)积极主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以及其他类型调解合理配置、优势互补;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与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同时重视发挥《人民调解》期刊的作用,及时发放《人民调解》期刊到各调委会。
(四)巩固规范化成果,切实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2007年就全面完成,并在2008年通过了省、市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验收。今年主要是巩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保障基层司法所发挥作用,并在省司法厅的支持下为源潭镇、飞来峡镇、横荷街司法所配置了业务用小汽车,到目前为止,我区7个街、镇司法所中已经有6个配置了业务用小汽车,切实增强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要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各街、镇成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将综治、信访、基层司法行政进行资源整合,明确了司法所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工作定位,规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所的首要职责,使司法所的基础性地位得到确立,这既是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次挑战,更是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工作的难得机遇。到目前为止,我区的东城街、横荷街、凤城街、洲心街、石角镇、飞来峡镇都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了各自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源潭镇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也正在紧张建设中。
(五)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司法所对我区今年的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分别进行了一次谈话并做好文字记录,了解他们的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开展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城区增添稳定因素
(一)积极做好律师工作。在新形势下,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活动、规范律师执业工作标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着重抓好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依照律师的管理相关规定,适时地组织开展律师执业纪律的检查,不断增强律师依法办证、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以此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使律师工作更广泛地介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
(二)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公证工作是司法行政的对外窗口,公证队伍的建设一直是公证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按照要求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公证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参加各种公证员培训,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我们根据实际,制定了合法合理的公证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杜绝错案的发生,加大了对公证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查处投诉案件,确保办证、办案质量。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坚决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处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围绕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把维护贫弱受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首任,积极开展民事代理、刑事指定辩护、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其应有的贡献。
(四)规范调整基层法律服务。结合我区行政区划和法律服务资源情况,对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资源整合,现我区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个,法律工作者18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了接案审批制度和相关收费规定,做好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和监督,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审和注册。
四、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区自去年年底被选定为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以来,通过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工作配合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始终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贯穿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以矫正力量多元化、矫正方法科学化、矫正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全面、扎实、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全区累计衔接社区矫正对象66人,现正在册接受矫正措施55人,顺利解除矫正措施1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矫正措施的效果很明显。
(一)夯实基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民政、财政等十几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街镇一级也成立由街、镇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的组织网络。二是加强协调,理顺关系。区局专门组织人员到辖区7个街镇和当地党委、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的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加强沟通协调,听取他们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了与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院监所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三是组建队伍,加强培训。组建了由司法所在编干部、公安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和村(社区)治安主任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举办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的背景、意义、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业务支撑。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印制了3万多份宣传资料,以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为载体,分发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的干部群众手中;在《清远日报》、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清城区司法局网等媒体、网站中刊登社区矫正的信息。五是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按照 “见档见人”的对象才接收的要求,我们与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对全区登记在册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他们的数量动态变化情况,并建立了台帐。
(二)以点带面,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具体的对象移交计划:全区7个街镇集中在3个月时间内分三批接收。5月,东城街率先举行了社区矫正宣告会,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公安部门一起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逐步接手并开始实施社区矫正措施,取得经验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6月中下旬和7月上旬分别接收了源潭镇、飞来峡镇、横荷街道和石角镇、洲心街道的矫正对象。在整个社区矫正对象移交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见人见档”的接收原则规范接收工作,做到了“八个统一”,省、市有关部门在督导检查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时都一致表示肯定。
(三)认真落实,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走向规范化。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各司法所定期与公安派出所核对资料,安排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对新增加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登记、谈话和宣告;所有矫正对象都落实了帮教小组,并签订了帮教协议和责任书;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了社区矫正方案,并根据前期矫正、走访了解、个别谈话情况,不断完善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个人管理档案。二是认真落实教育矫正措施。各司法所都能对矫正对象认真落实教育矫正制度,例如每月定时定点报到、电话报告、当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迁居、会客等制度。同时认真开展对矫正对象个别谈话教育活动,听取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累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00人次,组织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思想教育和学习活动195人次。并结合正在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从今年8月至10月,组织了登记在册并正在接受社区矫正、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城乡清洁工程活动,开展公益劳动。三是积极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近况。各司法所加强了与村(社区)治安主任、片区民警和矫正对象家属的联系,了解矫正对象平时的工作、生活表现,为制定、完善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考核工作有效开展。各司法所每月都能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后执行矫正制度、接受矫正教育等各方面的表现,参照市《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对存在不遵守矫正制度和接受教育的对象,给予扣分;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实施奖励,享受对应的处遇。五是做好期满解矫工作。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在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及时组织期满评议,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区矫正办认真审核材料,督促相关司法所及时办理社区矫正期满宣告手续。
五、注重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公正严明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局班子继承和发扬了作为局领头羊的良好工作作风,讲民主、讲制度、讲团结,切切实实、真抓实干。强调领导班子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继续实施星期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总结上一星期工作,决策本星期的工作,使我局各项司法行政职能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继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培养职业操守,增强职业光荣感。
(三)认真开展“十不让”教育。继续加强队伍管理教育,重点抓好省司法厅提出的“十不让”教育,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体系,对存在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未雨绸缪,做到早解决、早预防。
(四)加强司法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对我区的人民调解人员包括企业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根据市局的安排,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11、12月份进行一个星期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鼓励和提倡干部自学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五)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区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在学习调研阶段我局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搞好了学习调研和学习心得等,在分析检查阶段我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现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我局将按照区委的安排,切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面。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建立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六、今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社区矫正专业工作人员较少,现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仍存在差距,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的力度;法律援助工作因受人力、财力、场地制约,导致众多应受援对象无法得到援助,维护不了自身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机关工作人员开拓进取创新精神还不够,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想方设法加以改进。
七、2010年工作设想
2010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有机遇,也有挑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讨人民调解员补助奖励制度,探索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排查本地区的民间纠纷,及时掌握其动态,及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积极主动的做好迎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仍要抓好全区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继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项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对公证、律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各处、所要按照局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要想方设法开拓工作新局面,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努力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促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正轨。
(五)努力解决基层司法所的实际困难,经常性的指导司法所各项业务的开展。在司法所硬件方面,加强沟通,力争完成凤城司法所的业务用小汽车配备任务。另外,继续巩固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绩,坚决支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设,为开展好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打下牢固的基础。
(六)认真做好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电话和“两劳”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要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建设;要健全社会帮教网络,摸索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将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二是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三是巩固省司法厅提出的“十不让”教育成果,对存在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解决、早预防。四是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五是继续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防止腐败发生。六继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忠于职守的司法行政队伍。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二○一○年